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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采购

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人次:

  一、招标条件

  盐城铭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2、项目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208.8平方米,为第四代建筑(错层挑高为6.3米,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本建筑为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建安工程总投资约22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4、招标范围:

  4.1 新都路北、光荣河西地块住宅项目此次设计范围:户型、单体建筑方案、总图规划方案设计及满足并通过报规审查的全套文件及全地块范围内地上地下建筑的土建扩初设计、景观方案及扩初设计、成品房及样板房精装修方案设计。

  4.2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满足建筑投入使用所必须的红线范围外的附属配套设计工作配合等。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委托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4.3 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方案调整直至招标人及主管部门满意并审批通过、按照招标人限时要求完成扩初图纸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直至通过、后期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纸、图审工作、施工现场所需的技术交底、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合本项目各类工程验收,配合营销提供设计资料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4.4本项目所有设计须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5、设计周期:

  5.1本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提供满足报规深度的规划建筑方案文本供发包人审阅,发包人反馈意见后根据修改内容的多少在2至4日内完成修改。如修改量偏大的,可与发包人商议修改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5.2记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规划建筑方案专家联审会会议意见,并于次日提供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于会后5日内完成修改并报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3 提前完成室外管线综合方案、交通影响评估报告、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的设计及审核。

  5.4 主体扩初图(建筑、结构、水、电、暖)及消防、人防扩初图需在规划建筑方案公示完成后30日内设计完成。

  5.5 景观扩初图需在方案确认20日内设计完成。

  5.6 其他专项设计根据发包人要求及项目开发进程进行设计,并配合相关报审报批事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根据招标人提供设计任务书完成方案文件及初步设计,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7、质量目标:设计成果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如有需要设计单位在下一阶段设计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和交底。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备。

  4、投标人业绩要求:/。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6.3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6.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设计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 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每日8:30 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余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ncg.net.cn/)发布。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ncg.net.cn/),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一、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招标人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铭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12号新嘉源人才公寓9幢5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26238966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515-89803566 15952098580